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污泥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25-10-3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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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云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燃料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等相关要求,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对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污泥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污泥造粒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阿祥路2888号湖州织里长和热电厂区

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计划购置污泥造粒设备共6套,以企业现有干化污泥和外购的一般固废粉末、生物质粉末为原料生产生物质燃料,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投造粒设备2套,建设100t/d的生产能力,二期投造粒设备4套,建设200t/d的生产能力,合计建设300t/d的生产能力。两期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产10万吨生物质燃料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税收13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1所示。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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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相关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造粒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BOD5CODCrSSNH3-NTNTP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350 t/d,主要处理工艺为沉淀+水解酸化+两级A/O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排入頔塘基本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搅拌机、生物质颗粒机等造粒生产线设备其噪声源强约为7580dBA)。在采取与围墙隔声、屏蔽及自然衰减作用,噪声强度可有效降低通过减振降噪、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等控制措施,结合车间墙体隔声预计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现状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除尘布袋、除尘灰、废机油及油桶。废除尘布袋不含危险废物,收集后由设备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造粒生产线;废机油及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粉尘,造粒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送入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补风。同时,为提高现有废气的处理效率,现有废气与造粒粉尘一并送入长和热电锅炉补风,经长和热电烟气治理系统(脱硫+布袋除尘+湿电除尘+脱硝)处理后100m高空排放,原有柠檬酸洗涤+碱洗+生物滤池工艺作为备用处理系统。通过密闭化生产厂房负压收集布袋除尘技术及锅炉烟气治理系统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废气进行控制。全面落实上述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设备清洗废水企业严格按照污分流原则实施,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主要处理工艺为沉淀+水解酸化+两级A/O,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排放全面落实上述废治理措施,则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做好绿化减少噪声影响;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全面落实上述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除尘布袋、除尘灰、废机油及油桶除尘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企业回用,废机油及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全面落实上述各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阿祥路2888号湖州织里长和热电厂区属于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处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50220005)。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并于《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吴兴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省、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相协调。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采取建设单位网站公示https://www.mizuda.com/和环境保护目标处公示栏张贴的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在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时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20251031日至20251114),公众可致电给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简本。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51031日起至20251114

九、环评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建设单位网站https://www.mizuda.com/公开。

十、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杨钦/15105724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阿祥路2888号湖州织里长和热电厂区

2环评单位:杭州云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闵伊侬/1385710809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58A1103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湖州欣启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污泥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